您可自定义模块中的各个图标。要自定义图标:
- 依次选择“视图”、“工具栏”、“自定义”。
打开“自定义”对话框后,工具栏即切换到“编辑”模式,允许您自定义图标。无需操作“自定义”对话框便可自定义图标,但必须保持对话框打开。
- 右键单击要自定义的图标,显示一个菜单。
- 在菜单中,执行以下任意操作以自定义选中的图标:
- 要编辑图标的名称,请单击“名称”字段,突出显示现有名称,然后键入新名称。当选择在工具栏上显示所选图标的文本时,便显示该名称。该名称不会替换屏幕提示中显示的图标名称。
- 要在工具栏上仅显示图标,请选择“默认样式”。默认为选择该选项。
- 要在工具栏上隐藏图标图像并仅显示图标名称,请选择“仅文本(始终)”。
- 要在工具栏上同时显示图标图像和名称,请选择“图像和文本”。
- 要在工具栏中的图标之前增加分隔符,请选择“开始分组”。
- 自定义完图标后,单击“自定义”对话框中的“关闭”。
提示
从图标的右键单击菜单中,您也可以:
- 选择“重置”,将选定图标重置为其默认设置。
- 选择“删除”,删除选定图标。